南阳市第一人民医院招聘公告
参照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652号)及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》(人事部第6号令)等有关规定,现根据医院发展需要,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,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原则
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、公平、竞争、择优、透明的原则,按规定程序择优录用。严格招聘程序、严肃招聘纪律,确保招聘人员质量。
二、招聘数量和范围
拟招聘254人(含西区医院80人),涵盖医学相关专业博士10人;内科相关专业硕士32人,外科相关专业硕士35人,妇科、产科、儿科相关专业硕士8人,医技及其他相关专业硕士27人,临床、医技及其他专业本科142人。
三、招聘性质及待遇
本次招聘专业技术人员,试用期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,办理人事代理手续,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工资政策执行。硕士学历卫生专业技术人员,到岗后,经选拔纳入人才培养专项计划,给予5万元以上培养经费。
四、招聘条件
(一)基本条件
1.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;
2.遵守宪法和法律;
3.具有良好的品行;
4.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;
5.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。
(二)年龄条件
应届生原则上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(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),有医疗相关工作经历或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紧缺专业,经考察优秀者,可适当放宽。
(三)学历及专业条件
1.招聘学历、专业及相关资格要求详见2024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一览表(附后)
2.医疗专业除特别标注为中医、中西医结合专业外,其他专业均为西医临床专业。
3.对于应届住培结业的社会学员,与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;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,在招聘、职称晋升、岗位聘用等方面,与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。
(四)引进的博士、学科带头人、到岗率低的专业,招聘条件可适当放宽。